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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-02-23
設計的定義
所謂的Visual Communication;視覺傳達,不僅僅是一種訊息的傳遞方法、視覺上的感知模式,而應該要具有能夠造成觸發五感(視覺、聽覺、嗅覺、味覺、觸覺)的滲透力。藉由視覺的印象帶給觀者記憶中的感官反應,例如母親擁抱嬰兒的畫面使人隱約感覺到柔軟、溫暖的觸覺印象,或是引發舒適不刺鼻的香味記憶等,都是可以被微妙地傳達的。
by Cheyenne Regional Medical Center
所以設計者在這樣的前提下,必須對於訊息的傳遞方式要有更細膩的詮釋手法。跳脫文字的形容、表象的圖像敘述等方式,若有似無地隱喻訊息,更能讓觀者擺脫先入為主的觀念,例如「這早就看過了」、「喔沒什麼特別的」,若是能讓觀者在沒有準備的心靈下接受訊息,或許更能造成效果。
但前提是設計者在孕釀創作時就應該縝密地思考,再重新組織。設計者最該做的工作應該是“尋找並創造全新的語彙來敘述“,而不是“美化訊息得以吸引人來注意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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